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逐步推广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自治县鼓励并采取措施支持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