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生第十二条有效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流失报告制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