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需要进行改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