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未依法向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