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九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组织培训和就业服务,并将组织培训和就业服务情况告知民政部门。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应当主动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培训,并接受推荐就业或者自谋职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