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接受婚前检查、避孕和节育手术的人员提供生殖健康教育处方和保健教育咨询,指导育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并建立健全避孕节育术前知情选择同意书制度和术后随访制度,保障育龄夫妻的生殖健康和对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6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