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对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和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