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统计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当出示《统计检查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4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