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在本经济特区居住的外国人及无国籍人的献血、临床用血,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