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海南经济特区以外的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献血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