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章 大气污染的预防与治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在城镇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清扫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防止扬尘污染。城市市区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对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洒水等措施,防止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