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十七条已修改选区的划分应当便于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履行代表职责和接受选民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