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