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9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