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六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对法规草案中的专业性问题可以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学者或者专业工作者进行论证,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