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已废止内河航道及航道设施建设、养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内河通航标准和内河航道建设的技术规范,兼顾防洪排涝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