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纳入基本建设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捐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表彰。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