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口增长需要,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对城区现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改造。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