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有效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市各公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