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应经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游乐设施的设计、安装、竣工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