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第五章 培训考核和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兽医监督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兽医监督员证。被检查人必须如实提供资料,不得妨碍、逃避或拒绝。兽医监督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对违法从事兽医活动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