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第九条已废止编制排水系统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质、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新建地区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