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水户排入排水设施的污水进行监测,并且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排水监测,并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