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罚没款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