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运输燃气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