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社会效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