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监督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着装整齐,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