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征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意见,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