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五章 投诉处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省发生的与投资有关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