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台湾同胞投资者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台商投资区内投资的项目,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待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