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三章 优惠待遇第二十条已修改台湾同胞投资者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台商投资区内投资的项目,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