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四十条已废止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监护职责的,任何人不得干涉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剥夺离婚妇女对其子女的探视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