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三十九条已废止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下列行为:(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妨害一方或者双方婚姻家庭关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