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开设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