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与办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二)信访人投诉的事项;(三)对基本事实的认定;(四)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政策;(五)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六)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的救济途径和时限等。复查、复核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