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工会参与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和职工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实施。工会有权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为职工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