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已修改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