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列入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的单位,可以申请低息贷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可以申请贷款贴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