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经批准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或者设置道口的,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以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予以相应的补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