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已修改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