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体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并将重大科学技术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