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全市性行业和基层红十字会应当在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红十字工作,并在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完成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事项。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