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从事车辆租赁服务的经营者,必须符合第九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