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会议工作机构根据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向主席团提出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应的决议草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代表团审议。决议草案经主席团通过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