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七条已修改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