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与下一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定期目标控制和考核管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