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与表决第三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与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