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