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
工会通过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会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推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