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六条已修改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以及基层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