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垃圾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